不纯-第12章
少妇爱好者
1 年前
少妇爱好者
1 年前
“好的,”梁川笑着点点头,“我们马上就要换新一季的酒单了,这一季的主打水果是樱桃和菠萝。如果您不介意的话,我给您调一杯改良版本的Shirley Temple,不会太甜,您一定会喜欢。”
已经给足了台阶下,壮汉即便碍于太太情面只能喝点小孩儿饮料,也只能点头。“那我要一杯迈泰。”女客道。
壮汉不满,“你就不能陪我一起同甘共苦吗?”
“有一个开车的人就够了。”
李牧舒了一口气,眨眼之间,刚才四处飞溅的玻璃碎渣和酒水已经被清扫干净。朱珠也重新回到她的工作岗位上,调酒师们忙着调出一杯又一杯的美酒。岳人歌坐在人群中间,笑着冲李牧举了举酒杯。
刚才那一切都被他看见了。李牧顿时红了脸。
“你是不是有什么要问的?”梁川取出红石榴糖浆,倒入杯中。
“那是我们下一季酒单的饮品。”李牧对两位客人的点单有印象。
“嗯。”梁川没看他,打开一瓶姜汁汽水。
“你怎么会记得?”李牧问。
“你不也记得吗?”梁川看了他一眼,“知道我们有哪些酒,是一个调酒师的必备技能。”李牧赶紧把方冰递过去了,梁川点了点头。
“我们的酒单都是大家一起开会讨论过的,所以大家都知道目前我们会供应哪些饮品。当然,如果客人有特殊的要求,如果这些饮品暂时不在我们的酒单上,我们也会尽量满足。比如今天这位。”
梁川转过头看着李牧,“酒单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调酒师的工作绝不仅仅是跟酒打交道,我们是在跟人打交道。”
去倾听,去感受,去安抚。人为什么要喝酒,因为快乐,因为难过,也有可能因为既不快乐也不难过。
酒不过是情绪的调味品,是生活的安慰剂,比酒更重要的,是喝酒的人。
梁川敲了一下铃,朱珠赶紧跑过来。梁川看着满座的客人,“如果哪一天你能独立把客人安抚好了,你就成功了一小半。”
朱珠把酒水重新端过去了,李牧看着壮汉手里那杯鲜红色的饮料,莫名觉得有些好笑。“他们其实可以不来的。”
“那毕竟是他们的事。”梁川说,“既然他们已经来了,让他们开心,便是我们的职责。李牧,哪些是我们该做的,哪些不由我们负责,一定要分清。”
见李牧还在愣神,梁川冲他打了个响指,“想什么呢,开始干活。”
“小薄荷,今天你好像又秃了啊。”李牧给小薄荷浇水,时不时喃喃自语,“哦,我看看是谁?是梁川叔叔对不对。他就喜欢辣手摧花——”
客人从身后晃过去,李牧赶紧闭上嘴,不多时,身后就响起一片潇洒的水声。
这狄俄尼也真是,养盆薄荷放在洗手间门口,他想起今天早上喝了薄荷茶的顾客,忍不住皱了皱眉。
“小薄荷,我刚看了酒单,这三个月你要努力长啊。”李牧又开始嘀咕了,“有莫吉托,估计做不了几杯你就聪明绝顶了。哦,你问我还有什么,我想想,还有苹果马天尼、迈泰,对了,这个月我们会推出香蕉派,可好吃了。”
“一个人在这嘀嘀咕咕地干什么呢。”岳人歌突然从身后冒了出来,李牧吓得手一抖,大半壶水差点悉数浇到花盆中。
“岳、岳总。”
“薄荷照顾得不错。”岳人歌看了看日益秃顶的小薄荷,点了点头,“我听说给花草听音乐,会让它们长得更好。你要不要试试看?”
听再多音乐,也经不住梁川三天两头地薅。
“我会试试。”李牧认真地说。
岳人歌笑着摇摇头,眼角溢满笑意,好像在说李牧傻。李牧不明所以,最后岳人歌只拍了拍他的肩。
李牧瘪了瘪嘴,原以为会挨一顿训,或者听岳人歌说一堆大道理,做好了准备接过什么都没有,还挺让人失望的。
难不成自己真的是抖M?李牧没来由地冒出一个念头,把自己吓了一跳。不不,李牧是多么正常的一个大好青年,他蹲下来,盯着生机勃勃的小薄荷,“你说对不对?”
一眨眼一个月过去,李牧是肉眼可见地忙起来了,岗位轮转得飞快,往往不等李牧反应又跳换了新的位置。前些天发了工资,手头也稍稍充裕起来,李牧不好总是在酒吧里睡,在城中村找了个合租的两居室,趁着休息日搬了个家。总算是重新将生活恢复到了原来的水平。
搬完家的那个周天李牧没上班——他工作一个月以来第一次用了假期,岳人歌给批的,让他享受一下员工福利。
“别搞得好像我们这边都不让你们休息似的。”
万恶的资本家。梁川听到这话的时候忍不住哼了一声,“连双休都没保证,还把人pua得感恩戴德。”
岳人歌以扣工资为要挟,警告梁川谨言慎行。
而李牧只是笑。
“可怜的娃,你真是傻。”梁妈妈一脸无奈地摇摇头,“生病可以医,但人傻没得救。”他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李牧的脑门儿,“你啊,被人卖了还傻乎乎地帮人数钱呢。”
“我可舍不得卖他,多好的孩子。”岳人歌道,“李牧可是我们的宝。”
梁川被恶心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在岳人歌准备继续开口之前挡住了他的话头,“停,停,你说得都对。”
没得救的李牧躺在那张嘎吱作响的小木床上畅想未来。这一个月他陆续做了许多岗位,服务生,吧备,清洁工,甚至财务。李牧觉得自己像是一枚零件,哪里需要就往哪里安,有时候甚至他都还没做好准备,就被丢到了新的岗位上。
刺激吗?很刺激。
而他也喜欢这份刺激。
只不过,李牧又翻了个身,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习成为一个调酒师?一个真正的与酒为伍的人?
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拓在单薄的被子上。李牧抬起手,阳光将他的手照得红彤彤的,他看得见手背上浮现的青筋,仿佛一条条细小的涌流的河。
河流落在李牧的眼皮上,他感觉到脉搏汩汩跃动。
一声尖锐的鸣笛,楼下的摩托车呼啸而过。叮叮当当的铃声响起,由远及近。过了一会儿,铃铛声还没停。李牧睁开眼,是他的手机在响。
“朱珠?”
女孩的声音细细的,有气无力地,“李牧,你今天有空吗?”
朱珠是个活泼的女孩,平时叽叽喳喳个不停,梁川说有她在简直就像有了一百只麻雀。在李牧的印象中,这个女孩永远都是话多的,朝气蓬勃的。
“怎么了?”李牧抓了抓头。
“我想请你吃个饭。”朱珠说,“突然放假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,朋友也约不到,想来想去也就只有你了。”
语气有些疲惫与黯然。
去,还是不去?
论理,他们之间谈不上多熟悉。但在狄俄尼,他们都是最底层的员工,处境和地位都是相似的。平时朱珠帮了他不少,李牧都记得。
何况朱珠平时也不常约人,看样子是有些话想跟李牧说。
李牧没来由地想起毛毛。他的心里忽然一跳。
万一,万一隔天又见不到了呢?
在这一行里,人与人的缘分都极浅淡,于是李牧格外珍惜。
“你定时间地点。”李牧捏了一下手心,“我来请你。”
--------作者说------------
梁妈妈又做错了什么?
第19章 来不来,一句话
朱珠远远地冲李牧招手,李牧微微怔了一下,“都有点认不出你了。”
平时上班朱珠都不化妆,只简单地涂了个口红,李牧虽然不懂,但明显感觉到今天的朱珠有点不一样。
“你到很久了吗?”李牧坐下,服务员递上菜单,他看了眼价格,“我来请你。”
“是我约你出来的,当然是我来请。”朱珠点了杯饮料,看着李牧下意识板直的背,“其实你不用太紧张,我只是觉得烦闷,就想找个人聊聊天。”
李牧抓了抓头,“哦,那聊。”
朱珠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“李牧,我平时怎么没发现你这么逗啊。”
对方这么一说,李牧更感觉有点放不开。这种情形似曾相识,李牧知道自己一贯是受姑娘喜欢的,女孩子表达喜爱的时候,会散发出一股微妙的气场。
“……其实岳总他们也很有趣的。”李牧下意识地将岳人歌搬出来,“我……”
朱珠叹了口气,“你是真喜欢这份工作啊?好不容易都休息了还提到他们。”
一听这话,李牧微微一愣,“你不喜欢吗?”
朱珠比他入行早,经验更丰富,工作上出的错也更少。就连梁川这样轻易不夸人的吝啬鬼,也难免会称赞一句朱珠是他这些年见过最有潜力的调酒师预备役。
李牧也曾暗自将朱珠定为自己的目标。短期内,如果能达到朱珠这样的水准,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。
可今天,朱珠妆容精致的脸上竟然也有了些许疲态。
“喜欢啊,怎么会不喜欢。”她勉强扬起一丝笑容,但那抹微笑很快就消失了,“就是因为喜欢,所以有时候会觉得迷茫。”
李牧点的饮料也端了上来。他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,注视着女孩的脸。
“你接触调酒是什么时候?反正我家里就是卖酒的。”朱珠仰着头,好像在看天空,又好像在看李牧看不见的地方,“所有人都说我应该从事跟酒相关的行业,我自己也这么觉得。”
真好,李牧想,我和你截然相反。
“我大学念了酒店管理,”朱珠说,“也在酒店的餐饮部工作过,还系统地学习过调酒的知识,甚至可以说,大部分调酒师会的东西,我都已经会了。”
那你来这里做什么呢?李牧想。
“你肯定要问,既然我都已经会了这么多,那么我来狄俄尼做什么。”朱珠笑了一下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从上一家酒吧辞职吗?”
李牧摇头。他不擅长探听别人的八卦。
“因为那家店打着培养调酒师的名义,让实习生长期打杂。我在那边只学会了端盘子。”朱珠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烟,点燃前问李牧,“不介意吧?”
李牧摇头。
很正常的经历,李牧想。
大概所有起点高的人都有这样的苦恼。会的东西太多了,所以对一些细小的知识与收获容易不屑一顾,甚至过早产生厌烦感,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容易过早放弃或离开。
朱珠的履历比李牧的漂亮许多,哪怕按照她所说的“浪费时间”在一家酒吧里“端了三个月盘子”,那也是比李牧用三脚猫功夫当了几个月调酒师要好得多。
“所以你担心,你现在在狄俄尼也是重蹈覆辙?”李牧听完,小心翼翼地替她总结,“是这样吗?”
朱珠笑了一下,“你真的很聪明,听说你还留过学。”
“听谁说的。”李牧有点不自然,“都是乱讲。”
“别不承认了。”朱珠笑了,“高学历也不是件坏事。再说,你这么帅,议论你的人太多了。只不过,大家保密工作都做得很好。”
李牧不知道该作何反驳,只好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。
“我也只是吐槽一下罢了。”朱珠悠闲地吐了一串烟圈,眯着眼,语气也一并变得懒散起来,“在这里学到的东西也不少,但对我来说,还是不够。”
李牧知道,他和朱珠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。
“其实有时候我也在想,我的目标是不是定得太高了。”朱珠说,“我的目标是26岁的时候当上主调,可是我现在已经25岁。”她摇摇头,“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。”
李牧想说或许你可以活到96岁,就算36岁的时候当上主调也为时未晚。可是他知道,一个好胜的人不会满足于这样的安慰。甚至李牧自己,也都有点着急。
如果就这么蹉跎光阴,年复一年下去,面对家人,他除了没有底气的倔强,还有什么呢?
到最后,还是朱珠抢着买了单。李牧喝了点酒,一个人散心。天色已经有点晚了,平时这个时候他已经在狄俄尼准备当天的工作,根本无心欣赏风景。
花都初春的夜晚,一大片绯红的云霞,姿态旖旎地蔓延了大半个天空。流金般的暮色铺满大地,李牧看着老树抽出新芽,忽然有点感慨。不远处传来叮叮咚咚泉水般的音乐声,他循声望去,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你小子最近是发达了,得亏老哥我今天把你逮住了。”李牧回头一看,不是别人,正是赵升焉。这花都说小不小,说大也就那么一亩三分地,不知不觉,竟然都走到人家店门口了。
赵升焉瘦了。剃着小平头,脸上的婴儿肥消了不少,脖子上的大金链子还是固定搭配。李牧亲密地用胳膊肘顶了顶赵升焉的肚子,“不错嘛,哥,最近减肥了?”
赵升焉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,“减什么肥,最近忙得,哎哟,肉是蹭蹭地掉。来来来,进来坐。要是我妈在,肯定得给我做五花肉了。”
“如果有肉吃,记得叫我。”李牧脑海里马上浮现五花肉的倩影,条件反射地咽了咽口水。
赵升焉又好气又好笑,上下打量了李牧一圈,“你最近变了不少嘛。在那边过得怎么样?梁……岳人歌那小子对你还可以吧?”
李牧被赵升焉拉扯着坐下,把这段时间的经历一五一十跟赵升焉说了。
李牧一向对别人都留几分心眼,赵升焉除外。他在国外酒吧打工那会儿就认识赵升焉了,说起来还是老赵把他正式引到这条路上。只可惜花朗一直不缺人,李牧又有股子傲劲儿,觉得到花朗,多少还是沾着赵升焉的光,他又没经验,对不住赵升焉开的工资,于是不肯。
赵升焉好脾气,够义气,在圈子里人脉广,也知道李牧的性格。年轻人嘛,谁还没点个性呢。本着大哥照顾小弟的精神,这些日子以来,巴斯滕,乃至其他一些零零碎碎的工作都是他介绍给李牧的。
听李牧絮絮叨叨说了一圈,赵升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“我知道狄俄尼在培养人这块儿做得不错,他们也不按照基础来招人,这是岳人歌一贯的风格,我也不好评价。不过,”他笑眯眯的桃花眼眨了一眨,“你真的愿意一直刷盘子擦瓶子?”
李牧怔了一下,不知道赵升焉这话从何说起。
“据我了解,狄俄尼的培训周期不短,你得需要耐心,慢慢磨。入门培训两到三个月不等,接着你才能开始练基本功,等你真正能上手调一杯简单的马天尼,估计得一年以后。”赵升焉似乎比他更了解狄俄尼,“等到那时候,你还有这份激情和热情吗?”
李牧听得背后不觉冒出薄薄的一层冷汗,如果真是这样,朱珠那个“26岁当上主调的愿望”,几乎是不可能。
看到李牧的脸色微微变了,赵升焉满意地笑了笑,“怎么样?年轻人?怕了吗?”李牧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,怕了吗?
与其说怕了,不如说是担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