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-第1章
多情用手机
1 年前


江挽云穿成了一本科举文男主的原配。
按照原书剧情,男主出身寒门,被誉为文曲星下凡,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六元及第时,他却得了重病命不久矣。
而新婚妻子带着满心不满委屈,偷了男主的救命钱跟情郎私奔了,留男主在穷困和病痛中苟延残喘。
但只有江挽云知道,男主很快就会遇见心地善良的女主逐渐振作起来,病好之后高中状元最后官拜一品。
她的作用就是给女主腾地。
江挽云:……
她也想赶紧腾地啊,可是男主看起来很可怜,还叫她娘子诶。
且她就算离开,也是风风光光名正言顺带着万贯家财走,这世上还有比赚钱更重要的事吗?
……
外人都夸江挽云是妥妥的旺夫命,娶了她后夫君病好了,家里富了,考科举扶摇而上了。
外人又夸陆予风深情,成了权臣后也不曾抛弃糟糠妻。
但只有陆予风自己知道,若不是江挽云在他人生最灰暗的时候点亮了那一束光,他不会有今天,他唯一的温暖是江挽云给的。
即使他在外冷静自持,生人勿近,回到家还是要乖乖品尝媳妇做的各种奇怪食物。
陆予风(辣得眼眶红红):娘子,这个霉豆腐,吃了真的不会出事吗?


随时要狗带的相公
清明过后,天气渐暖,几场春雨后,田野间都绿了起来,家家户户脱下棉袄开始春耕。
这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,也是播种希望的时候。
破旧又结满蜘蛛网的屋檐下,江挽云坐在小瓦炉面前,一手拿着破扇子扇火,一手托着脑袋琢磨中午吃什么。
瓦炉上的药罐子里的中药咕噜咕噜地沸腾着,她拿勺子进去搅了搅,看汤汁已经呈黑色,想着差不多再煮一刻钟就够了。
她视线移动到墙角那堆已经有些烂了的白菜,想了想,起身提了两棵白菜扒掉外面的烂叶子,拿去井边打水洗了洗。
而后进了厨房,将白菜切碎煮白菜粥,下饭菜就炒点酸菜。
春天没什么菜吃,地里的菜才刚播种下去还是嫩芽。
这个家很穷,距离穷得揭不开锅已经不远了。
江挽云打开橱柜看了看,除了一堆旧碗筷简直空空如也。
调料只有盐巴,还是便宜的粗盐。
没办法,烧火热锅,再将切碎的酸菜倒进去翻炒,好在酸菜本身味道就挺浓郁,下饭还是可以。
就在她炒菜时候,院子里已经有响动了,一个人走进了厨房。
江挽云回头看是婆母,道:“娘,饭马上就好了。”
家里做饭要轮着来,她不下地,午饭通常是她做。
婆母陈氏局促地搓了搓手,犹豫了一番才开口道:“挽云啊,娘想跟你说一件事。”
“啥事啊?”江挽云将酸菜盛出来,倒水进锅里洗锅。
陈氏看着江挽云麻利的动作很是欣慰,这个儿媳妇刚到他家时,又哭又闹搞了好长一段时间,如今倒是懂事了,儿子知道了一定很高兴。
她抹了抹泪,哽咽道:“今天予风他爹去跟族里借钱,他们都说没钱了,还让我们放弃予风算了,你看你能不能……”
江挽云凝眉:“娘你有话直说。”
陈氏道:“这几年为予风治病可以说是掏空了家底了,他大哥二哥也有自己的小家,如今我们是没有办法了,你看能不能找你娘家那边借点……”
若不是实在没有法子,她一个做婆婆的哪里有脸跟儿媳妇开口向亲家借钱。
大儿子二儿子两家又出钱又出力,时间长了都有意见,这才在予风成亲后就闹着分家,他们做爹娘的,也不能太偏心小儿子,万一日后小儿子没了,他们还要指望大儿子二儿子养老送终。
江挽云听了动作一顿,倒没有太惊讶,摇头:“我父亲已经不在了,现在家里是继母做主,她巴不得我过得不好,想来找她借钱也会各种推脱。”
“我……呜呜呜……我苦命的儿啊。”陈氏听了悲从中来,坐在凳子上大哭起来。
江挽云将自己的那份饭菜放在托盘里,笑了笑,“娘,你就放心吧,予风的病我来想办法,怎么说我也不会这么早就守寡的。”
陈氏闻言,泪眼婆娑地看着她,“你?你怎么,你不是……”
江挽云道:“过去的事也就过去了,我如今也想明白了,日子还得过不是?闹来闹去也没用,不如想法子解决眼下的困境。”
“孩子,真是苦了你了。”陈氏没想到她能想开,感动地站起身,拉过江挽云的手拍了拍。
江挽云不动声色地抽出手,道:“到午时了,差不多该吃饭了,那我就先去喂予风了。”
“好,你去吧。”陈氏收拾了一下心情准备开始喂猪。
江挽云先推开房门,将托盘放桌上,而后看了一眼炕上,见陆予风还保持着原样躺着。
他的脸几乎瘦得只剩一张皮,脸色苍白,嘴唇发青,呼吸微弱,与活死人无异。
但即便瘦得脱了形,还是可以看出他深邃的眉眼轮廓和高挺的鼻梁,陆家一家人的基因都不错,若是陆予风没病,应是他们家最好看的。
江挽云叹了口气,出门将药罐里的药倒进碗里端进来放桌上凉着。
她琢磨着接下来该怎么办。
这已经是她穿越来这个小说世界的第五天了。
这是一本科举文,名为《青云路》,讲的是男主陆予风生于乡野,年少成名,十四岁就考中秀才,但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成为少年举人的时候,他却得了重病命不久矣。
江挽云穿成了陆予风的原配,本地一个富商的女儿,富商当初看陆予风有前途,就想办法与陆家定了亲,后来富商死了,原身的继母以“重承诺”为借口,逼着她嫁给了陆予风,实则是想让原配夫人的女儿不好过。
原身不乐意,满心不满和委屈,在陆家作天作地后跟情郎私奔了,最后被情郎卖进了青楼下场凄惨。
而后来陆予风遇见心地善良的女主逐渐振作起来,时来运转,不但病好了,考科举更是扶摇而上官拜一品。
江挽云穿越来时,正赶上原主成亲后在陆家作天作地,搅得全家鸡犬不宁。
陆予风是家中老三,他大哥二哥都已成亲,两夫妻本就因为这一年来给陆予风治病花了许多钱而心生不满,这下终于忍无可忍,闹着要分家。
不过陆父和婆母陈氏不同意,父母在不分家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,提前分家那就是对外表示自家家庭不和,是要招人非议的。
这事好歹被压下去了,不过陆家如今只是貌合神离,尤其是有原身这个“搅家精”在,两个嫂子心里有气,分家不过是早晚罢了。
前几天江挽云一边打算以后该怎么办,一边做些小工艺品去街上卖换点钱,同时还要学着照顾陆予风这个病号。
屋里还贴着囍字,窗户上贴着红色的窗花。
原身的嫁妆是她亲生母亲留下来的,但也被继母克扣了大半,只剩一些家具,被面,衣服首饰等小东西。
成亲时陆予风还勉强能醒一会儿,如今半个月过去了,他基本上已成天成天昏迷着,全靠江府当时送的药吊着。
毕竟刚成亲男人就死了,对于江府来说也不太光彩,原身继母不想让旁人觉得她是心狠手辣推继女下火坑的人。
如今药吃完了,江府撒手不管了,陆予风是死是活都看自己造化了。
江挽云见药差不多凉了,下了炕将陆予风的头抬起来,用枕头垫上,而后端着药碗吹了吹,用勺子小心地给他喂药。
这是一个小说世界,而陆予风是男主,若是他死了,这个世界说不定会崩塌,她肯定也活不下去。
女主没出现之前,她总不能放着陆予风不管,穿越本就是变数,若是男主真的嗝屁了,后果无法想象。
所以不管目前处境多困难,她都要想办法让陆予风活下去。
陆予风的吞咽功能已经很弱,药灌进去也顺着嘴角流下来,只有小部分进了肚子,江挽云没办法,只有用碗挨着他的下嘴唇,嘴角流出来的药又流回了碗里。
虽然有点恶心,但反正他都不省人事了,这药多金贵,不能浪费了。
江挽云耐心地这样一点一点把药喂完了,给他擦了擦嘴,又去打了水来给他擦身子。
她前世曾伺候过卧病在床的父亲,这些事做起来不算生疏。
她穿越前照顾陆予风是陈氏的活儿,那时候原主每日只会穿衣打扮和抱怨生活。
好在江挽云挺有耐心,毕竟若不是陆予风,她也没有重生机会。
陆予风的病到底是什么,她没学过医并不懂,原著中也没有具体描写,只知道一年前突然就病了,而后越来越严重。
听陈氏他们提起过,大夫说省城有一男子得了类似的病,后被人治好了,但那家人是富贵人家,就算陆家找到了治病的人,也付不起治病的银子。
好在虽不能根治,但用药拖一拖还是可以,陆予风现在喝的药是江府送的,五百文一剂,煮一锅可以喝两天,寻常家庭哪里负担得起。
也难怪族里的人都劝他们放弃了。
其实直到现在,她都还没见过醒着的陆予风,从原主的记忆里可以得知他是一个有些沉闷的人,兴许是病痛折磨,就算醒来也不怎么说话。
哪怕原主对着他又骂又叫,说他是病痨子,咒骂他怎么不早点死,他也一言不发。
江挽云将碗拿出去洗,此时大嫂和二嫂已经端着饭碗在吃饭了。
现在是农忙季节,他们基本要中午和天黑才回来,原身不会干活,便在家里做饭。
大嫂王氏见了江挽云主动打招呼道:“挽云喂完药了啊?予风今日可好些了?你快些来吃饭了。”
江挽云停住脚步浅笑道:“吃了,他还是那样子,不好不坏,大嫂二嫂今日的饭菜可能入口?”
原身虽然也曾学着做饭,但她从小被人伺候惯了,没把锅底烧穿厨房点燃就算好的了。
二嫂柳氏一贯看不惯原身,觉得她明明已经嫁到陆家了,江家明摆着是把她赶出来了,还拎不清自己,摆谱给谁看呢,搞得家里鸡犬不宁的,实在让人厌恶。
但伸手不打笑脸人,柳氏冷淡道:“还成。”
她们对她也没抱多大希望。
干活费力气,中午一般要吃点饱肚子的才行,但陆家米缸空空,能吃点稀饭已算不错。
王氏招呼道:“三弟妹快些吃吧,一会儿就没了。”
柳氏瞪了王氏一眼。
江挽云笑着回道:“行,现在去。”
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陆家人,虽然他们吵着要分家,但说到底亲兄弟明算账,他们为陆予风付出的已经够多了。
当初陆予风刚得病,两个嫂子都忍痛拿出了自己的嫁妆和私房钱出来,只是这病就是个无底洞。
江挽云是死过一次的人,她前世是个美食博主,为了出名每天熬夜拍视频剪视频,后来猝死了,所以她现在心态很好,只要人健康就是最好的事了。
当下最要紧的事应该就是赚钱。
赚钱给陆予风买药,带他去省城治病,赚钱给自己买大房子。
说起来最好的方法应该就是重操旧业,把她美食博主的能力用到这个时代来。
做美食,她还是挺自信的。
吃了饭洗了碗江挽云回了屋里,她准备下午上山去看看有没有野菜蘑菇什么的,拿去集市换点钱,再不济也能捡点柴火去卖。
总之不能让陆予风的药断了。
“我下午要上山,晚点回来,希望下午不要下雨。”她一边换衣服一边道。
可能是因为前世做博主又是个话痨的原因,也可能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太孤独的原因,她只有对着陆予风说话,管他听不听得见。
不是说对于植物人之类的,要在他耳边多讲话嘛。
收拾好江挽云就背着背篓出门去了。
她没有留意到,在她关门的那一刹那,陆予风的手指动了动。

发家第一步
陆家所在的地方叫桃花湾,后山是遍地的桃花树,山里桃花开得晚,清明节时候正是赏花的最好时节。
若是在现代,开发成旅游景区倒是不错,但如今交通不便,城里的人很难进山来,这些桃树的主要作用是产桃子卖钱。
陆家也有一块地种了桃花树,若是要分家,她和陆予风就能分到五棵桃树。
江挽云穿着布鞋好不容易才爬上山,这布鞋不像现代的胶鞋,一点也不防滑。
她穿过桃花林往深山里走去,这块儿一直都有村里人活动,倒不算危险,再看更深处的原始森林,那就不敢再往前了。
她手上拿着一根棍子边走边探路,看那些草木下面有没有蘑菇,更要防着踩到蛇虫鼠蚁。
别的穿书者上个山就能收获满满的吃的,她走了半个时辰了啥也没看到。
前几天还能捡点蘑菇野果之类的。
正准备回去时,前方一笼竹子映入眼帘。
对啊,她怎么没想到,现在是吃竹笋的季节。
方才她也路过了几个竹林,只是看着阴森森地没敢进去,倒是错过了很多。
现在是大下午,天色亮堂,有什么好怕的,江挽云给自己壮了壮胆,抬步往里面走去。
兴许是竹林里不见天日,前几日下的雨水在竹林里还没干,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,不时伸出来的竹枝还很挠人。
江挽云一边走一边伸手刨开遮挡物,她没空关心自己是否被划伤,眼睛只顾着到处扫描有没有笋子。
当下时代,竹子的作用太大了,光是日常用具就能数出几十种来,竹笋又可以做菜,是以竹子的种植也是很广的。
这片竹林离村远,最近又是农忙时节,有时间进山的人不多,春雨后密密麻麻的落叶中拱出了许多竹笋。
有长得快的已经冲得老高了,掉下一片片笋壳。
江挽云放下背篓,挑选了正脆嫩的竹笋掰下来放进去,为了保持新鲜度,笋子先不去壳。
这片竹林很大,笋子多不胜数,江挽云掰的这点倒不至于影响什么。
她很快掰了满满一背篓,手心也被笋壳挠得红肿难忍。
她默默念叨着,为了钱为了钱,咬牙一口气背起了背篓,怀里还抱了几个大笋子回去。
回去是下山,她走得要快一些,路过田地时遇见两个年轻妇人在挖地。
江挽云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,肩膀痛得没有知觉,胳膊僵硬不能伸直,双腿直发颤,若不是一口气撑着,恐怕她早就滚下山了。
一个姓杨的妇人停下动作,撑着锄头对自家嫂子谢氏努努嘴,“看,那不是陆家的新媳妇吗?”
谢氏抹了把汗看了眼江挽云,不屑道:“居然干活了,我是不是眼睛花了?以前不是说自己什么堂堂江府大小姐,死也不会过我们这种穷人的日子吗?”
杨氏翻了翻白眼,一边锄地一边道:“肯定是因为没饭吃了呗,陆家老大老二不愿再养那个病痨子了,她不干?不干饿死!”
谢氏道:“说起来,陆家老三曾经也是神童啊,我娘当时还想方设法给他和我堂妹说媒呢……”
她俩说的话声音不小,但江挽云已经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顾赶路,好不容易艰难走到陆家院子,差点全身一软跪滑下去。
看看天色,约莫是下午四点多。
江挽云将背篓放在地上,人也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。
她扶着门框起身去洗了手和脸,又将瓦炉点燃热药,再打开门锁进去看了看陆予风,状况没变,呼吸平稳。
“今天捡了很多竹笋回来,明儿个上街去了,我先去剥笋壳。”
她一边说话一边换了鞋子,将脏鞋子丢在屋檐下,又把中午剩的稀饭热上,再找了个大盆子和菜刀来坐下开始剥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