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零回城之后-第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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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年前


沈知熬夜看了一本年代文小说,谁成想,一觉醒来成了书中的同名的炮灰配角
原主为了渣男,放弃了父母安排的工作,毅然决然的下乡当知青,谁知却丢了性命。
沈知穿过来之后,直接给原身父母写信
回城,进工厂,参加高考,创业
顺便撩了个大帅哥
季怀谕在联谊会上遇到了一个小姑娘
一步一步接近她
最后把小姑娘娶回了家,宠着,捧着


穿书
“她以为她是谁,都到了乡下了,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资本家大小姐”
一道刺耳刻薄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还不时有一个怯懦的声音,带着不安在一旁劝阻
“玲玲姐,别那样说,沈知她是因为不适应这里的环境,身子不舒服”
安玲玲:“呵,她不适应,就她娇贵,我们都是一天来的,怎么就她身体不舒服,我看她就是故意装病的。”
安玲玲眉眼细长,颧骨较高,平时看不觉怎样,现在她面上满是愤怒和嫉妒,便显得她越发尖酸刻薄。
沈知被屋外的争吵声吵醒,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茅草屋顶,有半晌怔愣。
撑着胳膊坐起来,环顾四周,是一个大通铺,上面的床单洗的发白,可以看出有些年头,有些床单甚至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。
外面的声音还在,尖锐的声音又传进来。
安玲玲脸上充满嫉妒道:“就沈知那狐狸精的样子还想勾引宋知青,怎么那么不要脸!”
沈知听着外面的声音有些恍惚,这不是昨天晚上自己熬夜看的一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?
这本年代文的三观及其不正,她是因为里面有一个配角和自己同名才决定去看,没想到开头就给他气炸了。
女主从小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,小时候,天天在家照顾比自己小一岁的弟弟,长大后,为了给女主的弟弟娶媳妇。
女主的父母要把女主嫁给一个比她爸年纪还大的当后妈,因为给的彩礼够多。
女主为了逃离这个家庭,自己偷偷报名下乡。
其实看到这里,沈知觉得还好,当时只觉得女主父母不做人。但是看到女主下乡后的剧情,把她气的半夜捶床。
女主下乡后,在上水村遇到了同样下乡的男主宋清。
因为从小到大都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,女主内心其实非常自卑,而男主宋清不时地给予女主的照顾,再加上男主尚好的容貌,女主深深的爱上了男主。
看到这,沈知觉得剧情都没啥大的毛病,直到和自己同名的女配出场。
小说中的沈知和女主的经历恰恰相反,她从出生便受宠爱,再加上父母都有收入不菲的工作,简直是被当做小公主捧着长大的。
所以性情难免有些骄纵,因为喜欢上了宋清,所以不顾父母的反对,毅然决然随着宋清来到上水村当知青。
女主在沈知的衬托下,显得越发自卑。但是男主宋清不时对她的关怀,让女主觉得男主是喜欢她的沈知阻挡了他们的爱情。
于是女主便开始明里暗里挑唆另一个女配,也就是安玲玲,来针对沈知。
沈知虽然骄纵但是内心单纯,从小被宠着长大,自然适应不了乡下的生活,再加上宋清时不时的冷淡,心里郁结,身体就承受不住。
小说中沈知生病之后,女主就挑唆安玲玲来她面前冷嘲热讽,沈知本来身体就不舒服,被安玲玲这么一折腾,自然病情更加严重。
最后因为乡下医疗条件有限,再加上女主和安玲玲有意阻拦,沈知便不治身亡。
沈知早在看到女主针对沈知的时候就已经满头问号,在看到最后沈知不治身亡的时候,更是无语。
说这个小说三观不正真的是没有半分冤枉。沈知看到小说中的沈知去世之后就看不下来了。
沈知原本想第二天早上去评论里理论几句,她甚至怀疑这本书时不时她某个‘仇人’写来恶心她的。把炮灰弄得和自己名字一模一样。
谁承想,第二天自己就穿到书里了,看目前的情形就是原主生病时。
自己是在原主去世之后穿来的,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吗?可是为什么是自己,因为名字一模一样吗?
沈知在爷爷辈哪里听过许多关于这个年代的故事,也看过许多年代文,但都没有现在的直观感受来的强烈。
这幅身子还在病中,现在浑身乏力,沈知决定先不跟外面的人计较,等她好了,一个都别想跑。
外面安玲玲的声音渐渐远了,估计是去上工了,沈知躺在大通铺的最里边,回忆着时间线。
最艰难的几年其实已经过去,现在相较于那几年已经相对较好。原身的父母又有着比较好的工作。
想到这,沈知起身,看到自己的被子下面有一个编织的行李箱,这是原身的父亲给原身弄来的。
沈父是省运输队的队长,天天走南闯北,给原主弄过不少好东西,这个行李箱是沈父当时知道女儿铁了心要下乡之后给原主弄来的。
行李箱上着一把小锁,沈知在身上找了找,找到一把小钥匙。
打开之后,行李箱里面有几身衣服,在这个年代算得上很好的,的确良的裙子、衬衫。
还有几件纯棉的裙子。然后就是吃的,几瓶水果罐头,还有一个肉罐头,拿起一看是猪肉罐头。
估计是原身的哥哥弄来的,沈哥哥在部队当兵,还是个团长。还有一袋大白兔奶糖,一袋桃酥。
看着这些东西,沈知就知道原身在家的确是很受宠,行李箱里还有一个小包,打开之后里面是十几张大团结。
沈知数了一下,有十六张,一百六十元在这个年代可是笔巨款。现在自己也是个小富婆了,最起码在乡下的这些日子不用担心吃喝。
盘点完自己的家当之后,沈知就又躺下睡觉了,现在这个身子还是有点虚弱,自己要好好休息,先把身体养好,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。
“沈知青,醒醒,起来吃饭了。”
沈知睁开眼睛,看到眼前一个小麦肤色,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女生,意识逐渐清醒。
自己已经穿书了,眼见这个好像是李知青,因为小说中只有李知青在原主生病之后依然关照着原主。
“李知青?”沈知因为生病,嗓子有些嘶哑。
“哎,沈知青你醒了,你好点没有?”李知青脸上带着关心问道。
沈知可以看出李知青脸上的关心是真心实意的,用手撑着身子慢慢坐起来,李知青连忙上前帮忙,身子靠着墙坐直之后,笑着回道“李知青,我现在好多了,就是没什么力气。”
李知青听了之后,脸上堆满笑意“好了就好,好了就好。”
然后又想起什么“对了,我给你做了吃的。”
说着,便起身出门,不一会儿,便端了一碗红糖鸡蛋进来。
李知青:“你现在生着病,我给你煮了红糖鸡蛋,赶紧吃。”
说着便把筷子塞进沈知手中。
沈知已经一天没吃东西,闻着鸡蛋和红糖的气,肚子也叫了起来。
但还是问道:“李知青你吃饭了吗?”
李知青摆了摆手道:“没事,我已经吃过了,这是特意给你煮的,快吃吧。”
沈知便不客气,拿着筷子吃起来,平时没觉得红糖鸡蛋原来这么香。
吃完之后,其他知青也回来了,安玲玲一进屋便看到沈知安逸的坐在那里,在田地里顶着大太阳拔草拔了一天,看到沈知那张白嫩嫩的脸蛋,在哪和李知青说说笑笑,火气便一下上来。
冲到了沈知面前。

写信
沈知吃完之后,和李知青聊了一会,了解了一些情况。
沈知他们是第二批来的,知青点原本就有一批知青,有些家里找到关系回城了,有些女知青年纪到了便在乡下找人嫁人了。现在剩下的就有一个男知青,在知青点有些话语权。
村里的人都很厚道,知道他们背井离乡,也没有为难过他们,但也没有太过热情罢了。毕竟知青对于村里人来说也算外人。
上水村距离公社很近,离县城也不远。她以后想要买点什么东西也会比较容易。
沈知和李知青正聊着,就看到一个女的怒气冲冲的直直的朝自己走过来。
声音细尖,手指指着沈知道“你果然是装病,天天装个柔弱样也不知道给谁看,还不去上工。”
沈知听出来,她就是女配安玲玲,上午在屋外面吵醒自己的人。小说里安玲玲就是女主的一条狗,指哪咬哪。听她说这话就知道女主没少在她面前给咱上眼药。
不是她恶意揣测女主,安玲玲头脑简单,再加上沈知跟安玲玲一点交集都没有。安玲玲为什么要如此针对她?
自然是安玲玲跟女主关系要好,女主不时地自我贬低一番,还要带上沈知做对照组。次数一多,安玲玲便觉得沈知是个什么都不会的骄纵大小姐。
安玲玲还在那里说着:“我看就应该把你拉出去□□,资本大小姐作风”
沈知现在浑身没有力气,也不想跟她计较,所谓会咬人的狗不叫,自己应该要提防的人是女主赵玉珍。
沈知抬头冷漠的看着在自己面前蹦跶的安玲玲,就像在看一个小丑。
安玲玲对上沈知没有温度的眼神,仿佛感觉到里面的冷意,浑身打了个激灵,话说到一半,还没说完,就灰溜溜的出去了。
沈知扭过头来继续向李知青了解情况,虽然她们是同一批来的,但是李知青年龄比她大,在村里了解的情况也比她多。
原主下乡之后,心思都放在宋清身上,再加上性格不太讨喜,没什么朋友,对这里的情况了解也不太多。所以沈知问的时候,李知青也没有怀疑,一一都告诉了她。
第二天早上
沈知早上醒来之后发现身体好了很多,不再像昨天一样浑身没有力气,只是还是有一点乏力。
起床洗漱之后,李知青便进来问她,要不要帮忙把饭给她端进来。
沈知拒绝了道“我已经好多了,一起去外面吧。”
说着起身同李知青来到外面。
沈知看着面前的‘粥’,与其说是粥,不如说是开水。里面的米一只手估计都数的过来。还有黑黢黢的菜团,沈知有点怀疑这是菜团吗?
咬上一口,嗯?咬不动。
沈知之前从爷爷辈口中听的时候,觉得吃菜团其实还好,谁知道这个时候的菜团和农家乐的菜团一点都不一样。
这个时候的菜团是红薯面做的,梆硬。不像现代是白面里掺一点点红薯面,吃起来一点都不硬,有一股红薯的香甜和野菜的清香。很是好吃。
沈知吃了几口,实在有点拉嗓子,咽不下去。把碗里的米粥喝完之后,便不再吃了。
安玲玲在旁边看沈知吃了几口就不在吃了,脸上带着鄙夷的表情:“真娇气!”
沈知把自己用过的碗洗过之后,回屋拿了两罐水果罐头,还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,朝着大队长家去。
自己生病这几天一直没有去上工,虽说是因为生病,自己一个人也耽误不了什么。但是之后在乡下只要归大队长管,正好借这个机会,把关系搞好。
“孙家婶子,我找大有叔,在家吗?”沈知来到大队长家,看到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,正蹲在院里洗衣服。估计就是大队长孙大有的老婆,孙家婶子
孙家婶子连忙起身,手在围裙上擦干,一脸热情的笑容走过来道:“你是知青点的知青吧!找你大有叔有事?等我一下,你大有叔在屋里,我去喊他。”
心里想着:这个女知青长的可真好看,孙家婶子没上过学,也找不到什么形容词,只觉得好看。
“当家的,有人找!”孙家婶子走着朝屋里喊道。
大队长还没出来,孙家婶子招呼沈知到堂屋坐着。沈知把手里的布袋给了孙家婶子道:“给家里孩子的。”沈知之前从李知青哪里打听过,知道大队长家有一个孙女,两个孙子。
孙家婶子打开布袋子一看,是两个水果罐头,满脸不好意思道:“这怎么好意思。”
沈知知道在这个年代水果罐头是稀罕物,笑着说:“前几天我生病之后,多亏大队长照顾,这个就是给几个孩子甜甜嘴!”
孙家婶子知道沈知是故意这么说,其实大队长没做什么,只是看她生病,让她休息了几天。
说着,大队长孙大有从屋里出来。
看到坐在院子里的沈知,还没来得及问什么事。
孙家婶子便急急忙忙的朝着大队长喊道:“人家沈知青来感谢你之前关照人家,特意来的,还给孩子们送了水果罐头。”
孙大有听到这话看了一眼沈知,说道:“罐头拿回去吧!你身体好了就行。”
沈知不等大队长说完便接过来说:“大有叔,今天主要来是为了给您说一声,明天我就可以上工了。罐头是给几个孩子的。没其他事了我就先走了。”说完这话就起身走了。
孙家婶子喊着道:“这罐头......”
又朝着大队长说:“我看这个女知青还挺懂事,人也长得好看,人家生完病刚好,你明天可别让人家干重活。”
说完便拿着沈知送来的水果罐头,笑着回了屋子。
沈知从大队长家出来之后直接回了知青点。正好碰上其他人去上工。安玲玲看到沈知从外面回来,冲着沈知喊道:“你身体已经好了,为什么还不去上工?”
沈知看都不看她一眼,径直的从她身旁走过,还没走远,听到了一个柔柔弱弱的声音,好似在安慰安玲玲道:“玲玲,沈知青的病好了,但是沈知青干不了重活,我们多干一点没事的,沈知青要是再生病可就不好了。”
好家伙!
沈知听到这心里想。一句话,把她娇贵、偷懒的形象塑造了。
沈知回头看了一眼,正好和那个人的眼神对上,对方冲她温柔一笑,好一朵柔柔弱弱温柔可人小白莲!
沈知知道这就是原文女主赵玉珍,说来也是可笑,名字里带玉又带珍,在家里确实不受一点儿宠爱。
沈知实在是不想和她们斗来斗去,但是如果她们不放过自己,她也绝不会手软。所谓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。
沈知不想一直呆在这里,她现在是17岁,可以回去一边复习一边工作,参加高考也才20岁。现在当务之急是写信给原身的父母,想办法回城。
原身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来下乡,她不是原主,让她在乡下呆三年,她不愿意。更何况还有一个白莲花时时记恨着自己,自己还是回城吧。
找了纸和笔,决定先给原主父母写信。写完之后,沈知便拿上信,带着钱,往公社走去。
今天就把信给寄回去,一周后就能得到消息。而且明天就要上工,也不好给大队长请假。
现在是春天,天气不冷不热,沈知穿着一件嫩黄色的的确良衬衫,下面穿着黑色纯棉的裤子。远远看去好似一颗嫩芽。
走到公社的时候,沈知累的有点喘不过气,本来就是大病初愈,之前李知青说不远,沈知走到公社觉得差不多有五公里。在这个年代的不远和她心中的果然是有差距的。
找了一圈,才发现公社的邮政所关门了,沈知看了下手表,还早,干脆去县城。
当时在行李箱里看到手表的时候,沈知还是很欣慰。这个年代不像现代,人人一部手机,有没有手表都无所谓。
坐上车之后
沈知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,窗户开着一个小口。她怕自己晕车。在没来到这里之前,她已经很久没有做过公交车,只有上高中的时候经常坐。上大学之后,家里给她配了辆车,她家里有个小公司,算不上豪门,但也算个小土豪了。
想到这里,沈知鼻子有点酸酸的,也不知道父母怎么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