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夫妇的七零奋斗录-第15章
伶俐等于野狼
1 年前
伶俐等于野狼
1 年前
花大姐虽然不十分情愿,但最后还是答应了。
林若云估计她付的这七成货款里已经让花大姐挣回了本钱。
一串八分钱,五十串就是四块,4块的七成是2.8,再把成本摊到50串上,一串也才5分6厘。
但花大姐散卖的是1毛钱,这几乎是一倍的毛利润啊!
看来这生意小是小,还是很有赚头的。
林若云踩上车子,先去了隔壁村子售卖。
形式比她预想的还要好卖,主要是村子里的孩子们都是扎堆在一块的,一个人买了就会带动其它孩子买。身上有钱的孩子不多,但他们会找爹娘啊,一毛钱也不算贵,掏出来买一串全家尝一个,还是没问题的。
今天拿得少,一个村子还没走完,就卖光了,她留话说明天还来。
下午回了家,众人都来问。
林若云说卖得不错,挣了九毛钱。一共五十串,一串挣2分钱,不过有2串是抽检的样品这个就没卖,自己吃了,又留了3串给家里吃,所以能挣钱的一共是45串。
“九毛钱?”陈老爹算了一下,“老三一个月工资二十五块,一天也才八毛三分,你这大半天倒是比他挣得多。”
哥嫂们都十分羡慕,可这活儿他们干不了,一来没车,又不会骑,二来胆子确实没那么大。
刘氏掰掰手指头,“一天九毛,一个月就是二十七块,这可了不得。”
林若云摆摆手,“哪能这么算呢二嫂,我这车子是找大姐借的,后天就要还了,所以这生意只能再做一天。”
“况且也是这个月各大队都发了钱,大伙儿手里有钱才舍得买零嘴,平日里哪舍得?”
“这样啊。”
刘氏很是可惜。
第二天,林若云起得更早了,从花大姐那取了一百二十串糖葫芦,从昨儿的村子开始跑,跑了四个村子。
中午饭都没吃上,大冬天的跑得一身汗,两条腿都快断了,到了傍晚才卖完。
只留了三串,剩下的全卖掉,一串挣三分钱,总共挣了3.51元,加上昨天的9毛,挣了4块多。
对于这初次尝试,她还挺满意的。
她跟花大姐说明天不来取货时,花大姐还挺遗憾的。可不是嘛,林若云卖得越多,她挣得越多。
“花大姐,我这也没法子啊,我是农村人,农村穷,就只有过年这两天手头有点钱,才舍得买零嘴,等过些时候谁还舍得买啊。”
“要我是城里人,这买卖我肯定是要长久做的,可惜我不是。”
“要我在城里有个工作就好了,下了班就来做这个。”
花大姐一愣,“有正经工作你还做这个?”
“怎么不做啊?那上班得干一个月才能领一回工资,做这个天天都能挣到钱。况且这个一天挣的比上班多。”
花大姐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,她是因为工作让给了儿子,没得法才出来干这个的。
在她看来,这个东躲西藏的,哪有进厂端铁饭碗舒服。
第二天,林若云骑着车去煤厂接陈爱学,路过车站时,被花大姐给叫住了。
“大姐,你有事找我啊?”
花大姐问她:“你念过书没?”
“念过啊,高中毕业。”
花大姐又看了四周,神神秘秘的问道:“那我跟你说哈,我这边有个钮扣厂的工作,人不做了,你要不要买?”
“真的?”
林若云觉得这简直是天降馅饼,等等,也不知道这是不是陷阱。
她得缓缓。
第27章
正好时间还早, 林若云便决定去跟花大姐瞧一瞧。
路上通过闲聊,她对花大姐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。
花大姐原是供销社的推销员, 只是后来儿子结婚, 他对象要求得有工作,花大姐便把自己的工作让给了儿子。也正是因为在供销社工作过,花大姐接触到的人比较多, 消息来源广,所以还兼职做着给人介绍工作、介绍房屋租赁的事儿。她呢,也能挣一点介绍费。虽然她说收得少, 可两头都给她钱, 加上这只是顺带做的, 收入还是很可观的。
林若云心想,这不就是个人版的牙行吗?
这也就是住在城里的好处了, 信息比农村人要灵通得多。
花大姐说,这钮扣厂的工作, 原先是一个妇人做的, 她呢也是从亡夫那顶来的,不过她如今要再婚, 嫁到隔壁县去,这工作带不走只能卖掉。
两人来到钮扣厂家属院,正要敲门, 里面却传来了摔骂声。
“这工作是我的,我咋不能卖掉?”
“这工作虽是我顶了孩他爹的位置,但我如今再嫁不也带着两个孩子吗?你们不养,我养!可我养他们不花钱啊!这工作我拿得不亏心!我卖给谁是我的自由, 你干涉不了。”
“不行, 这工作你必须要让给你小姑子!你要是敢卖给别人, 我就去你们厂长办公室吊死。”
……
里头两个女声,一个年轻尖细,一个年长夹杂着怒气。
林若云听得皱眉,也渐渐拼凑出了个大概。
这要卖工作的人的确是个寡妇,顶了亡夫的岗位,带着两个孩子生活。如今她要再嫁,卖掉这岗位,原婆家的人就不干了,要把这岗位抢回去却不肯养孙子。
再听那婆婆的言辞,也不是个好相与的。
林若云拦住了花大姐敲门的手,轻轻摇头。
两人走到楼下,她婉拒了:“花大姐,这事我看还有得掰扯呢,只怕是买了也不得安宁。我还是不买了。”
花大姐倒是舍不得,却也不好意思劝。
“成,那我帮你留意着,要是以后还有合适的,我就跟你说。”
“那麻烦花大姐了。”
林若云虽有些失落,倒也没太放在心上,毕竟农村人想进城工作本来就很难。
不过她看到了契机,农村人走向城市的渠道也没完全关闭嘛。
**
到了煤厂,陈爱学正在门口等着林若云。
今天放假不用下井,他那身工装终于露出原本的深蓝色,脸儿洗得干干净净的,胡子刮了,头发也修理过,咋一瞧,是个精神小伙儿。
看到林若云,他招手:“媳妇儿,我今儿这身怎么样?拍成照片,岳母不会嫌弃我吧?”
林若云也不吝夸奖,“帅得很,貌比潘安。”
陈爱学满意了,“走,咱这就去照。”
县城里就一家照相馆,又赶上了年关,来拍照的人不少。
林若云他们就在外头等着,顺便挑背景,这时候的拍照背景是一张印着风景的布,上头大多是首都的长安城楼,或者各地的山水风光,喜欢哪个就换哪个。两人没去过其它地方,趁这个机会,倒是好好看了遍。
如今这汽车、火车速度极快,林若云便动了心思,“以后等咱们有钱了,就去这些地方看看。”
陈爱学自然是说好。
前面两组的人拍完,轮到了他们。
洗照片有点贵,一张照片两块钱,最终要了两张,一张寄回娘家一张摆在自家。
两人交了钱正要走,突然见到布帘子被掀开,从里面走出一个穿着白色纱裙的女人,她披着一头波浪卷,嘴巴红红的,非常好看。
这时,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男人走过去,将手里的花束递给她。
两人走到镜头前,面带微笑,浑身都透露着一股时髦感,好看得像极了挂历上的璧人。
陈爱学不知道什么叫时髦洋气,但就是觉得好看,又问了价钱,人家说这叫婚纱照,那西服、婚纱、化妆都是相馆全包的,一整套下来得三十块。
陈爱学大受打击,不过心里却没有打消这念头。
“媳妇儿,再等半年,我攒了些钱,咱们也来拍这婚纱照。”
林若云也同意。
人都会老的,能在年轻时记录下最美的样子,花点钱也是值得的。
拍完照片,陈爱学又带着林若云去了百货大楼,让林若云试皮鞋。
原来在这呢,林若云可算明白陈爱学非要自己来接他的原因了。
不过,“你的工资不是都交给我了嘛?哪来的钱买皮鞋?”
陈爱学没想到她还追究起这个来了,只能挠挠头,老老实实的交待:“这不是要过年吗?全厂员工都多发了一个月的工资。”
“哦~”林若云拖长了调子,“那你之前怎么不跟我说?陈爱学,你不老实了啊?”
她伸出手,作势要去拧他的耳朵。
陈爱学眼明手快,自觉的揪住耳朵,“媳妇儿,我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。”
“这回就饶了我吧,下次不敢了。”
林若云本就是假装的火气,看见他那怂怂的动作,好笑不已,就顺着他的话头揭过了这一茬。
“好吧,这回就放你一马,再有一次,哼~”
陈爱学识趣说“不敢不敢,没有下次。”
最终,林若云挑了一双粗跟黑皮鞋,穿着非常舒适,当场就换上,把她美得眉眼弯弯。
“哎,你挣的钱,却是我先穿新皮鞋,你会不会不高兴啊?”
虽然觉得陈爱学不会这么想,但她还是想问。
果然,陈爱学的回答没叫她失望,“怎么可能不高兴?我挣钱就是为了给你花的,媳妇你高兴了我就高兴。”
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,他想挣钱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,想叫媳妇吃好穿好,打扮得漂漂亮亮的。
他又领着林若云到了之前买雅霜的柜台,“要一根口红。”
这口红券也是他和工友换的,听说是沪市那边的紧俏货,电影明星都在用。
售货员验了券,递过来一管口红,黑色的外壳,上头有几个金色的暗纹,看上去非常有质感。
“两块钱。”
林若云拧开,闻到一股淡淡的玫瑰味,一下就喜欢上了,对着镜子涂抹起来。
“好看吗?”
陈爱学使劲点头,“好看,比刚在照相馆里那个还好看。”
如今媳妇皮鞋有了,口红也有了,就是这衣服不大好看,接下来他要攒钱给媳妇买条漂亮的裙子,这样才不委屈媳妇。
林若云今天的心情真是美得冒泡,把他拉到角落处,啪啪亲了他两口,这下换陈爱学美上了天。
离开之前,夫妻俩又买了两双厚实的尼龙袜子,这是给爹娘准备的,再称了一些糖块水果做过年的零嘴。
**
到家后,林若云的这双皮鞋果然引起热议,两个嫂子都羡慕得不得了。
吴氏欲言又止,但在陈老爹的暗示下,终究没说什么。
到底是分了家的,这钱他们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吧。
不过,下一秒林若云拿出了那两双袜子送给二老,吴氏又喜得笑眯了眼,方才那点芥蒂全然没有了。
晚上,这对小夫妻俩自然是过得蜜里调油,但两个哥哥就不那么美妙。
刘氏还好,虽然一向好强,但也晓得自家男人争取过,是自个没考上,嘟囔两句就算了。
李氏却是十分酸涩不平,一直念叨自己过得苦哈哈的,说男人不上进,又说林若云大手大脚乱花钱,以后指不定要过什么苦日子。过了会又说老三爱炫耀挣了点钱就给爹娘买这买那的,显得他们这当大哥大嫂的没本事没孝心。
陈爱国说了两句,无果,最后是往耳朵里晒了两团棉花才睡着的。
第二天吃过早饭,全家就开始做起迎新年的事了。
第一件事是大清扫,男人们去清理屋檐下的排水沟,沟里堵了沙子、落叶,下雨容易堵塞。女人们则拿着新扫帚打扫家里的蜘蛛网,擦洗桌子板凳衣柜,把屋子收拾得规规整整、亮亮堂堂的。
第二件事就是做年饭。
男人们洗萝卜、洗芋头、洗红薯,女人们则是在灶台上炖肉、炸红糖粑粑,油烧得滚热,糯米团子炸得金黄酥香,再加上浓浓的肉香,叫每个人肚儿都生出了馋虫。
一大家子十几口人,全挤在小厨房里,亲亲热热的说着话。
但千里之外的林家,氛围却没这么美妙。
工厂昨日就停工休假了,林若绣也终于搬回林家过年。
早饭是林母一早起来做的,油条和鱼片粥,里头加了一点林若云寄回来的干香菇,配菜也是林若云寄回来的咸菜,看着是一团黑疙瘩,吃起来却很香。
林若绣洗漱后,坐到桌前,才吃了一口,就觉得有些反胃。
心中有些惊疑,再度喝了一口鱼片粥,这回那恶心的感觉更甚。
她不会怀孕了吧?
但上个月她来过例假,虽然只有一点点。
“妈,我有点事要出去一趟,不吃了。”
她得去医院看一看。
打过招呼后,林若绣挎上包包出了门。
作者有话说:
我一生要强的二姐,终于上线了~~~
第28章
林若绣并不敢去大医院查验, 在那里挂号可是要提供住址和单位信息的,如果她要是真的怀孕了, 肯定会通知单位的, 那她可就完了。
于是,她找了一个不用留身份信息的小诊所。
小诊所的位置有些偏僻,周围也比较杂乱, 她用围巾挡住脸,小心的敲了门。
坐诊的是个老中医,替她摸过脉后, 说:“你怀孕了, 七周左右, 还不太稳定,你要注意……”
后面的话, 林若绣完全听不进去,她真的怀孕了!
此时, 心中涌上来的是后怕。
她还没结婚, 怎么能有孩子呢?
怎么办?要去打掉吗?
去大医院的话,肯定会被厂里知晓的, 这绝对不行。如果是这样的小诊所,那也不行,不安全, 林若绣还想好好的活着。
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婚。
对!结婚!
她跟金贵旭已经处了一年对象,互相喜欢,都有正式工作,早该结婚了。
想通后, 林若绣脸上一扫方才的惊慌, 取而代之的是欢喜。她找老中医开了保胎药的方子, 抓上两副药,准备回去煎水服下。
当然,这个好消息必须要告诉金贵旭的。
于是林若绣去了他的住所。
金贵旭的爹早年没了,他娘再嫁也顾不上他,所以他从小就是外公带大的,也跟着外公姓。工作后,他嫌单位分的房子小,就出来买了一套,两室的小平房,带个院子,正是他和林若绣同居的地方。
林若绣到的时候,金贵旭正好要出门,嘴里叼着烟,双手扶在摩托车的车把上。
“秀儿,来了啊?上车。”
林若绣也不多问,坐上去,扶在金贵旭的腰上。
轰隆一声响,呼呼的寒风从耳边刮过,两旁的建筑飞快的往后退。
林若绣非常享受这样的感觉,摩托车比自行车更快更省力,也不像公交车那样拥挤,总担心被人踩到脚。
她听金贵旭说,等他过生日时,他外公会送他一辆小汽车,他会带着她去兜风的。
车子停在溜冰场外,金贵旭去换溜冰鞋,“秀儿,你不去滑?”
林若绣摇头,冰场上横冲直撞的,万一把孩子给撞出个好歹来怎么办?
金贵旭不再劝,从兜里掏出五块钱甩给林若绣。
“那我进去了哈,你自个去买点吃的喝的,坐在边上等我。”
林若绣没意见。
她就是喜欢金贵旭这点,长得好、家世好,对她又大方。
她起身去对面的商店买了一个烤红薯,一小袋奶油瓜子。
回去时,发现前头似乎有个熟悉的身影,像她弟林振兴。
走上前去,仔细瞧了,果然是她弟,正嬉皮笑脸的逗着对面一个女孩子。那女孩长得很漂亮,就是面色冷冷的,眉眼间还有一股不耐烦。
林若绣是知道弟弟喜欢换对象的,但从不带回家,每个也只维持一两周的样子,所以也没太重视。